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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屯小学校门卫工作安全目标责任状

来源:世娱网


代屯小学校门卫工作安全目标责任状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充分发挥门卫的作用,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

1、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做好学校大门开启和关闭工作。上课铃响后及时关闭铁门。放学时要等值日教师到岗后再开铁门。

2、认真做好非本校人员的来访的询问与登记工作。严格门卫询问、登记、核查和追踪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登记时说明事由与出入时间)和正当理由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应不让其进校,对形迹可疑人员应通报门及时处置。

3、加强校园出入管理,禁止外车内停。禁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在校教职工的除外)进入校园,有特殊情况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4、加强学校封闭式管理,上课及课间,不得随意让学生外出,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学生必须出示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经认真登记和盘问后门卫方可放行。

5、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严禁收破烂者进入校园。

6、严禁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钢、铁、塑制刀具和其它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进入校园。

7、节假日期间,在校学生和非在校学生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如有要事,须

经门卫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8、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师对门卫工作的安全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9、及时向校长和后勤处、政教处反映安全隐患、学生违纪等情况。

二、门卫人员的考核

门卫每天的履职情况由当天的值班领导进行考核,并登记在学校的校务日志上。(值班领导每天要对门卫履职检查两次以上)

三、责任追究

1、门卫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因工作失误造成了一定后果的,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根据损害程度给予处罚

2、由于门卫人员失责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等重大的校园财产、生命安全事故,学校给予门卫工作人员严肃的处罚,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门卫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门卫工作人员签字:

代屯小学

20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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