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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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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要件是,法人单位或者非法人单位。而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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