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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指南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来源:世娱网

1、进行预告登记法。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及时登记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该规定就是要求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必须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

一、房屋已经被登记预告能否被卖或抵押

一旦登记登记预告,原业主将在有效期内再次出售或抵押该房屋。为保护房屋买受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保护未来物权的实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消除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二、房屋买卖可以批准第三人吗

房屋买卖备案登记属于预告登记的话,可以对抗第三人,预告登记失效后,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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