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娱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给朋友去派出所担保人有什么影响呢?

给朋友去派出所担保人有什么影响呢?

来源:世娱网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负监督义务,如保证人与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worldimag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