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监管人应当遵守监管规定,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更不得随意变更居住地。一旦违反规定,将面临撤销取保候审、取保金没收等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监管人应当遵守监管规定,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更不得随意变更居住地。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被监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撤销其取保候审,并责令其回到看守所、拘留所、监狱或者指定的居住地:(一)违反监管规定;(二)有逃跑、毁灭、伪造证据等行为的危险。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被监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撤销其取保候审,并责令其回到看守所、拘留所、监狱或者指定的居住地:(一)违反监管规定;(二)潜逃或者有潜逃危险;(三)有逃跑、毁灭、伪造证据等行为的危险;(四)有其他需要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形。
总之,被监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自觉遵守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居住地。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