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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预抵押房产保全的规定

来源:世娱网

预抵押房产可保全,人民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利害关系人紧急情况下可提前向申请保全,需提供担保。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申请人30日内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解除保全。最高解释规定。

法律分析

1、预抵押房产可以保全。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拓展延伸

预抵押房产保全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指南

《预抵押房产保全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指南》是针对预抵押房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提供的指南。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预抵押房产保全是一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措施,旨在确保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能提供足够的担保。该指南详细解释了预抵押房产保全的法律适用范围、程序和要求,包括相关法律条文的解读和实践案例分析。此外,指南还提供了预抵押房产保全的操作指引和注意事项,帮助律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在实践中正确应用法律,保障各方权益。通过本指南,读者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预抵押房产保全的法律规定,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的解释,预抵押房产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全利害关系人的权益。申请人应在紧急情况下向人民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在接受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若申请人在保全措施执行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人民将解除保全。《预抵押房产保全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指南》为律师和从业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和注意事项,帮助确保预抵押房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得到正确应用,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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