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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承担问题

来源:世娱网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一般不需要共同承担,除非债务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债且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离婚时欠下的赌债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则由双方协议或判决决定。

法律分析

一、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还需要共同承担吗

1、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债;一方个人欠债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的,还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

1、离婚时欠下的赌债一般而言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责任。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债,或一方个人欠债但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否则,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离婚时欠下的赌债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存在特定情况。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可协商解决或由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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