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渠道上支付了水电费,可以在当地的自来水供水公司和电力网营业厅索取。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索取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凭交费凭证到自来水公司和电力供水开具。目前预存水电费是根据税务要求不允许开据的,否则将涉嫌虚开的行为。但实际发生的水电费金额可开具正式。
客户可以凭交费凭证到水利、电力营业厅开据正式,且开据正式的金额应为当月客户的实际电费发生额。基于管理的相关规定,居民在水力、供电营业厅或第三方电费代收机构购电后,当时可以获取购水电凭据(收据)。需要的市民,可以凭缴费凭证到各水力、供电营业厅换取电费。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