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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跨毂鹣溺磺援告 城市医疗救助调研报告 李萍刘宏毅 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是一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各个 部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作为社会保障重点工作,自2006年7月份在南开区、宝坻区、塘沽 区、大港区、汉沽区开展医疗救助的试点工作,先后对全区万余人次的低保、特困家庭中患大 病重病的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共用款近千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大病重病的低保、 特困家庭的基本医疗问题,也为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但是,医疗救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社会工作,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在探索的过程 中加以总结;在总结、实践中不断提高。为此我们配合南开区、和平区、红桥区课题调研小组 对近一年的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医疗救助受助人次及资金支出情况 截5 ̄2007年,天津市共筹集资金8615.2万元。其中市财政拨付4307.6万元,区县财政匹配 4307 6P5元。全市有12772户、23417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1827户、4091人享受特困救 助,共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 200余万元。 二、实施医疗救助实际效果及影响 由于医疗救助制度关注的是民生,着力解决的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 题,低 保特困家庭是最大的受益者,深得民心。医疗救助的实施稳定了人心,促进了社会和 谐,使2006年信访量比同期下降了59%,实现了到市、区“零”上访的目标。南开的低保 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OO8年第2辑l 1 19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蹩区 域研究・四直辖市专版・天津 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试点的成绩,多次受到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的肯定与表扬,有的区县领 导到南开来学习,这标志着我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区“创新低保 社会救助信访工作机制,构建和谐信访环境’’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所产生的反响是无法估量的, 老百姓的认可,老百姓的满意说明医疗救助制度是惠民之举、利民之措,是惠及全区低保特困 家庭的“民心工程’ 和“德政工程”。当南开区为全区首批受助f ̄946名低保特困家庭得到医疗 救助金时,许多人当场热泪盈眶,纷纷感谢党和的关怀。许多街道、社区收到群众的表扬 信,感谢各级领导的关爱,真正将区委、区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 实”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城市医疗救助工作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一)覆盖面较窄 大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救助病种,按照《天津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 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的通知》(津劳局【2001年]321号) 和《天津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救助保险结算办 法)的通知》(津劳局【2001年]320号)的规定范围执行。 1.大病住院规定的特殊病种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肝萎缩、再生障 碍性贫血、风心病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严重复合性外伤、严 重电击伤、各种癌症病变。 2.门诊特殊病种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疗、化疗、晚期 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根据文件精神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排 异现已列为医疗救助病种范围)。 虽然对大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病种的规定已达22种,但在对大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救助 工作在推行过程中,往往会有很多低保特困家庭成员中所患病种排除在救助病种之外。这些因 病致困的家庭,同样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这部分特困群体同样也迫切需要救助,但由于 对受助病种界定的原因,这部分病种被排除在医疗救助规定范围之外,所以为了切实解决 因病致困家庭的燃眉之急,对大病住院、门诊特殊病救助的病种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二)救助标准较低 按照医疗救助制度的原则,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天津市 现定医疗救助标准为3000--5000 ̄。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救助标准较低,仍存在因病致贫情 况,如尿毒症患者,需要按月进行 署透析治疗。对于患尿毒症这些需要经常进行透析治疗的困 难家庭,每年都要花费上万元的医疗费用。而对患病特困户给予3000元或5000元救助,虽然在 一定程度上缓解因病致困家庭的医疗问题,但实际上是杯水车薪,这些有限的医疗救助金很难 120 f社傈财务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2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 咚螽学毂魏鹱 援囊 解决因支付高额治疗费造成的生活困难。 (三)起付线不合理 低保特困家庭靠低保金仅能维持生活,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低保特困群众靠33O元的 低保金只能维持在“吃饱饭”的水平线上,让困难群众拿钱看病是不现实的。因此,设立起付 线(门坎费)的合理性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 (四)救助形式较单一 天津市现行的救助形式在实践中也暴露出只对患13种大病住院及9种门诊特殊病的对象给予 救助,而对常见病一般门诊救助力度较小(一般门诊每人每年60元的救助,治疗一次流感的费 用都不够),未能发挥防微杜渐的救助功效,以至小病久拖成大病,造成更大的救助困难;对 大病出院康复期以及其他危急重症病人的救助仍然是空白,需要进一步研究梯次式救助办法, 以保证这部分人群的基本医疗需要。 (五)救助资金筹集渠道较少 目前,天津市医疗救助资金筹集只有一个渠道。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救助资金,并按1: 1匹配。目前,区域经济发展好的区县还能够筹集到救助资金,区域经济不发达的区县是力 承担这部分资金的。因此,光靠有限投入,其他部门和社会不承担救助及互助的责任,城 市医疗救助将始终只能在低标准范围上徘徊,一方面不能提高救助水平,同时也不利于营造社 会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四、医疗救助制度的完善 由于医疗救助工作中错综复杂的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当前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 展,解决这些问题,需从如下方面努力。 (一)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方式、渠道 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由于大病病种界定的原因,实际操作 中确有一部分患病特困亟需救助的对象,被排除在大病救助范围之外,职能部门要视具体情况 分类实施救助,救助中要采取低保特困户和低收入家庭救助相结合,医前救助和医后救助相结 合,还要考虑大病和常见病相结合的分类救助办法。 与此同时,采取资助帮扶的办法,资助低保特困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患病特 困对象多方得到有效救助。提高医疗救助工作的社会效能。另外,救助资金发放也应根据实际 需要采取直接兑现或社会化形式发放,尽量做到快捷便民、救助及时有效。要着力在以下三方 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力争经过一至二年的时间,基本建成规范化、制度 化、科学化,健康有序的医疗救助制度体系。 二是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 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oo8- ̄第2辑I 121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区 域研究・四直辖市专版・天津 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合理利用社区与医院的卫生资源和服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 支出,减轻低保特困家庭经济负担和救助资金压力。 三是积极探索“二次”医疗救助的方法和途径,探讨《危急重症病人医疗救助制度》和相 关,研究取消起付线不合理的问题。探索实施事前救助新办法(按额度比例或规定病种周 转金制度等办法)。 四是做好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针对不同的保险报销办法制定与其对应的 救助。 五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效能。本着因需而扶、因时而助、因急而救的原则,继续探 索完善“六位一体”(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出诊费、检查费,门诊治疗费减免,住院费减 免)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大社区医疗机构减免力度,进一步降低困难群众在社区就医的费用 负担,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效能。 (二)力n强吉『j门酉己合 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是~项主导、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社会性 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实施城市低保特困群众医 疗救助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提到重要议事议程,切实落实部门的优惠和医疗救助措施, 充分发挥区级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到整合资源,整体联动,通过 划拨一点、部门筹措~点、优惠一点、亲朋帮扶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等办法,广泛筹集大 病医疗救助金,以帮助每个患大病者渡过难关,从而不断增强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发展后劲。 (三)规范程序,完善救助运行机制 通过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实践证明,完善救助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要建立医疗救助办 公室,将工作人员、工作场地、工作职责逐一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健全民政、卫生、劳动、财 政等部门之间的通报制度、协商制度、沟通制度等相关协调制度;明确各街民政干部,社区低 保主任在医疗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工作运行机制的充分落实,可以为医疗救助提供坚实的 组织保障。 为了能够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区县医疗救助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进 行调研,并要组织街道民政干部、社区低保主任广泛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在底数清、情况明 的基础上,制订出合理有效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包含以下几个 特点。 一是严格救助对象的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一个口子”向上报批,严格执行公示和听证 制度,做到公平、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救助病种,坚决不予 救助。 二是实施分类救助。依据低保特困家庭患病情况分~般门诊救助、门诊特殊病救助、大病 救助。对患大病对象的医疗救助主要靠救助部门实施救助,未能造就社会帮救的良好氛 围,以至于救助功效很不明显。 122 I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2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臻蠢酝 毂秘鬻臻援蠹 三是合理确定救助标;隹。对一般门诊的救助标准、大病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救助和原 民政救济对象医疗救助三个阶梯式救助层面,使医疗救助更趋合理。 (四)加大宣传,准确施救 要;隹确实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要加大对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宣传。一方面通过宣传救助 的方针,让低保特困群众知道都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取帮助的权利;另一方面加强对低保主 任的宣传培训,提高社区低保主任医疗救助的理论水平,更好地通过社区准确地初步筛选 和确定需要救助的对象,保障准确施救,规范管理;再次,通过宣传,把有关医疗救助的 规定和程序交由群众掌握,让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始终处于阳光的运 作,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同时,也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审批,使救助资金用在刀刃 上,保障切实解决患大病者的特殊困难。 (五)建立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资金问题是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核心问题,现有的资金渠道将是推进大病医疗救助工 作顺利发展的瓶颈。为了防止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出现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局面。在逐步 完善的基础上,要建立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和补助标;隹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 断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同时也需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大病救助基金,鼓励社会捐赠,还 可依托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主动出击,广泛开展项目合作。以筹集更多的医疗救助资金来逐 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普及医疗救助工作。 五、将医疗救助制度提升到新的高度 实践告诉我们,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实际困难希望通过对现有的医疗救助制度加以补充和完 善,将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推向新的高潮,具体措施及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深 入调研完善。 (一)完善大病住院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效衔接 为了解决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特困家庭成员患大病住院的困难,进一步完 善住院医疗救助制度,突破13种大病病种,对住院治疗的患病人员实施救助,实现与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具体救助方式为: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特困家 庭成员因患大病或危急重症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部门报销后,个人 实际负担医疗费用(医保报销范围内)超过月最低生活保障保准,按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就医进行70%、60%、50%比例实施医疗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万元。 (二)实施事前救助,建立医疗救助周转金制度 1,对患大病或危急重症需要入院治疗的救助对象,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根据不同病种 在入院治疗前给予一定金额的周转金。 2.经医疗救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患有大病或危急重症病人需长期门诊治疗的救助对象,凭 社傈财务理论与实践2008. ̄第2辑j 123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区 域研究・四直辖市专版・天津 其诊断证明、审核认定表等相关材料,在年初给予1000元的医疗救助周转金。 3.接受医疗救助周转金的低保、特困家庭在申请事后救助时,先扣除医疗保险报销部分、 医疗救助周转金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起付线后,按照相关办法及比例进行事后救助。 (三)实施出院恢复期间门诊救助制度 为了进一步缓解低保、特困家庭因患大病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减轻大病出院后康复治疗的 医疗费用对其生活的影响,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保障对象采取大病住医院后康复期间的救助 模式,康复期间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 5000元,具体按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就医进行70%、65%、60%的比例实施门诊救助,其 范围仅限于卫生部门认定的针对救助对象所患大病的日常医疗费用,医保范围外及其他医疗费 用不予救助。 (四)提高救助标准,坚持以人为本 1.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特困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危急重症需住院治疗的,住 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部门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医保报销范围内)超过 月最低生活保障保准,给予30%的医疗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由原来a,'b3干元提高到 2万元。 2.原来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最高一般门诊救助金额均为60元,考虑到不同人群最医疗及 用药的不同需要,将其中男60岁、女50岁以上的每人每年最高一般门诊救助金额提高为90元, 做到以人为本,分类施救。 3.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空白区”的救助对象,对 其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个人实际负担部分(符合医保报销范围)扣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后,给予50%的医疗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万元。 作者单位:天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124 l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2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