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裁量刑罚时应注意:可以比照相同或相似的既遂犯,而非随意想象;根据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考虑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实施终了、是否能导致重大危害结果等。
法律分析
一、预备犯可以免除处罚吗
1、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法律规定:《刑法》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预备犯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处罚预备犯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对于预备犯裁量刑罚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倾向性的意见。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对预备犯得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可以不予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
其次,对于预备犯裁量刑罚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比照的既遂犯,应是在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方面与预备犯向前发展可能形成的既遂犯相同或相似的既遂犯,而不是随意想象的既遂犯。
最后,对于预备犯裁量刑罚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主要应考虑的情况有: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实施终了,犯罪预备行为本身能否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等等。
结语
预备犯在刑罚裁量时,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次,比照的既遂犯应与预备犯在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方面相似;最后,裁量刑罚需综合考虑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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