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青岛第二粮库住所地:青岛市辽宁XX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公司住所地: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东XX法定代表人:田职务:董事长
原被申请人: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开平XX法定代表人:王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公司为(2007)青民二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的被执行人
事实与理由:
根据(2007)青民二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我方已向贵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方与被申请人、原被申请人三方达成协议,于20__年2月25日前支付所有款项,由被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已超过协议的日期,恢复执行,特依法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
青岛市中级人民
申请人:青岛第二粮库20__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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