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的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承袭秦朝主义集权制度;
2、承袭秦朝的监察制。为加强集权,控制地方,汉武帝发展为刺史制度,全国分为十三个州,每州置刺史,监察郡国等地方。东汉时,刺史地位进一步提高,后成为地方长官,掌军政;
3、承袭秦朝的郡县制。郡守县令的任免权归皇帝;
4、承袭秦的田租、户赋徭役、兵役制,西汉发展为编户制度,以加强对人民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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