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有为我单位正式职工,性别,生于1970年7月8日,护照号码 。自20xx年7月迄今在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董事长,月收入人民币20000元 。我单位同意该职工于20xx年XX月 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前往法国及其他申根国家旅游,所有的旅行费用都由其自己支付。赴贵国期间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旅游结束后按期回国,本单位在其旅行休假期间为其保留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领导在此行签字,并注明职务)
单位名称:成都深电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地址:成都市科华北路号棕南俊园
电话:028-852
传真:028-852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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