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一方卖的车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则显然是不合法的。这属于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该买卖行为无效,要回车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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