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行政处罚太轻怎么办
1、行政处罚对方过轻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行政复议机关怎么确定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也可以找上一级门。
3、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由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治安行政处罚过轻能撤销吗
1、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撤销的。
2、根据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被处罚人认为行政机关在给予自己处罚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超越法律、法规范围行为的,有权申请复议,请求变更或撤销违法处罚决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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