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另一方可以不予偿还:(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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