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党政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迟到、早退:公务员不能遵守上下班时间,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下,予以批评;五次以上,十次以下,扣发当月一半加班费;十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加班费;对惩罚批评无效,影响正常工作的,要责成本人写出书面体检,并视认识错误的立场予以行政纪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 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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