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窝藏、包庇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明包庇的行为。窝藏、包庇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2、法律依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二、窝藏包庇罪如何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2、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出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
3、对于窝藏、包庇罪构成要件,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应当注意的是,窝藏、包庇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窝藏与包庇犯罪分子行为之一,便足以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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