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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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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父母房屋赠予子女协议

父母房屋赠予子女协议需满足以下内容:
1、写明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础身份信息;
2、写明赠与房产的坐落信息、产权证号或者购房合同编号;
3、父母可以明确赠与房产的范围,包括房产附带的相关权益,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全部赠与给子女;
4、明确赠与的房产为赠与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人有权处分该房产,赠与房产不存在权利瑕疵,这是为防止他人以无权处分为由追回房产;
5、明确房产的过户时间以及过户时的税费由谁承担,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一般会约定当房产具备过户条件时,无条件配合子女过户,并承担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同时约定不配合过户的违约责任;
6、明确赠与协议不附加任何条件,接受财产一方不用履行任何义务,赠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赠与,如果撤销赠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当事人能否通过协议方式*一方的撤销权存有一定争议,父*女之间在签订协议时是否添加本条款,应当基于自愿协商确定);
7、明确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签字,写明日期。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财产价值往往较高,父母基于血缘关系将房产赠与子女不同于市场上的商品交换,因而父*女之间在签订房产赠与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赠与房产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房产的税费标准不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部门咨询清楚。
2、赠与房产必须办理公证,房产赠与人必须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对所赠与的房产拥有所有权。
3、一般的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即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怎么写父母房屋赠予子女协议

父母房屋赠予子女协议需满足以下内容:
1、写明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础身份信息;
2、写明赠与房产的坐落信息、产权证号或者购房合同编号;
3、父母可以明确赠与房产的范围,包括房产附带的相关权益,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全部赠与给子女;
4、明确赠与的房产为赠与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人有权处分该房产,赠与房产不存在权利瑕疵,这是为防止他人以无权处分为由追回房产;
5、明确房产的过户时间以及过户时的税费由谁承担,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一般会约定当房产具备过户条件时,无条件配合子女过户,并承担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同时约定不配合过户的违约责任;
6、明确赠与协议不附加任何条件,接受财产一方不用履行任何义务,赠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赠与,如果撤销赠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当事人能否通过协议方式*一方的撤销权存有一定争议,父*女之间在签订协议时是否添加本条款,应当基于自愿协商确定);
7、明确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签字,写明日期。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财产价值往往较高,父母基于血缘关系将房产赠与子女不同于市场上的商品交换,因而父*女之间在签订房产赠与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赠与房产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房产的税费标准不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部门咨询清楚。
2、赠与房产必须办理公证,房产赠与人必须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对所赠与的房产拥有所有权。
3、一般的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即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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