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是污染损害赔偿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权利主体是污染受害人,义务主体是污染加害人。在诉讼中,受害人向加害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就是索赔人,即原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由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责任人赔偿,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是资源补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责任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公权主体 在生态补偿中是一类最主要也最常见的主体,它主要是从提供生态公共物品与服务的角度实施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公权主体 在生态补偿中是一类最主要也最常见的主体,它主要是从提供生态公共物品与服务的角度实施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态补偿制度是以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增强和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发展为目的,以从事对生态环境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生产、经营、开发、利用者为对象,以生态环境整治及恢复为主要内容,以经济调节为手段,以法律为保障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 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对侵权人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第九十七条 污染土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二是通过经济手段将经济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三是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四是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根据补偿的具体支付方法,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如补偿金、奖励金、补贴、税收减免或退税、贴息、加速折旧等;实物补偿,如给予受偿主体一定的物质产品、土地使用权以改善其生活条件,增强其生产能力(生态移民补偿是典型);智力补偿,即给予受偿主体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补偿,即给予受偿者优惠;项目补偿,即给予受偿者特定生态工程或项目的建设权。2、按照补偿基金的来源,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自组织的私人交易;开放的市场贸易,典型的是碳汇交易;生态认证或生态标识,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以高于普通商品的价格来购买经认证的生态友好型产品,这实际上相当给生产者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付了费;直接的公共财政支付,如对财产权人进行土地保护、水土保持、生物资源保护等的行为直接给予资金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三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建立生态产品机制需要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从而可以有效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这需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其一,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对于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通过赔偿受损方的方式,强制使得企业和行业承担环境责任。这样就可以减少企业和行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其二,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生态补偿基金是通过财政预算或收取环保税等方式形成的资金池,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可以通过对生态环境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标准,将生态补偿费用用于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其三,采取环保税收等措施。可以通过引导企业和行业尽可能地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等方式,征收环保税,促进产业绿色升级。这样一来,企业和行业就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减少生态破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十四条 在建设项目中,应当根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合理设置污染防治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或者减轻污染,避免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根据补偿的具体支付方法,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如补偿金、奖励金、补贴、税收减免或退税、贴息、加速折旧等;实物补偿,如给予受偿主体一定的物质产品、土地使用权以改善其生活条件,增强其生产能力(生态移民补偿是典型);智力补偿,即给予受偿主体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补偿,即给予受偿者优惠;项目补偿,即给予受偿者特定生态工程或项目的建设权。2、按照补偿基金的来源,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自组织的私人交易;开放的市场贸易,典型的是碳汇交易;生态认证或生态标识,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以高于普通商品的价格来购买经认证的生态友好型产品,这实际上相当给生产者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付了费;直接的公共财政支付,如对财产权人进行土地保护、水土保持、生物资源保护等的行为直接给予资金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三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根据补偿的具体支付方法,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如补偿金、奖励金、补贴、税收减免或退税、贴息、加速折旧等;实物补偿,如给予受偿主体一定的物质产品、土地使用权以改善其生活条件,增强其生产能力(生态移民补偿是典型);智力补偿,即给予受偿主体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补偿,即给予受偿者优惠;项目补偿,即给予受偿者特定生态工程或项目的建设权。2、按照补偿基金的来源,可将生态补偿的方式分为:自组织的私人交易;开放的市场贸易,典型的是碳汇交易;生态认证或生态标识,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以高于普通商品的价格来购买经认证的生态友好型产品,这实际上相当给生产者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付了费;直接的公共财政支付,如对财产权人进行土地保护、水土保持、生物资源保护等的行为直接给予资金补助。法律依据:《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生态补偿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生态补偿,是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而使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区域内有关组织和个人给予补偿的活动。第七条 鼓励在生态补偿工作中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田休耕、土壤改良等措施,实施秸秆禁烧,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第 鼓励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之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鼓励通过自愿协商,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技术和智力支持、实物补偿等多元化方式开展生态补偿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补偿活动,推进生态补偿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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