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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庭上女方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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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女方怎么起诉离婚1、女方起诉离婚的方式如下:(1)向起诉,提交起诉状及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2)受理案件,女方缴纳诉讼费;(3)调解。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4)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5)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离婚申请书也就是离婚起诉状;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3、起诉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4、如果有孩子的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等。

第2种观点: 离婚本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双方均同意的离婚的可以判决离婚。另外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还可以协议离婚;当然要求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数额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民政局办理。因为自2021年实施《民法典》后,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议离婚的需要先进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在三十日内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数额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先经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调解的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的,没有能够使双方均接受的调解方案的则由法官根据相关的规定:关于抚养权问题:在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关于抚养费的问题:通常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关于共同财产的问题:遵循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北京专业婚家律师提醒您:经过调解或者判决的均不再需要双方申请办理离婚证。

第3种观点: 一、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二、起诉离婚立案材料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三、起诉离婚女方在法庭上都说什么当事人任意一方提出诉讼请求的就是原告,原告在开庭审理的过程当中是需要发言的,在发言的时候,应当说出以下几个内容来让法官倾向于自己的一方,判自己胜诉。第一,原告应该说出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内容。1、如果是要起诉离婚的话,必须要有一个目的所在,目的可以是仅仅希望达成离婚,这个结果也可以是在离婚这个结果之中,包括自己的请求以及对于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配和孩子抚养权问题等等。2、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可以写在自己的起诉书里面,请求法官判决,当然在开庭的时候再由自己发言,这个环节也要向法官说明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并且把这些想要的东西一条一条的当庭陈述出来,让法官和对方都知道自己的愿望。第二,原告应该说出自己请求的理由。1、我国的诉讼过程当中必须尊重事实和证据的,不可以空口无凭的提出一些愿望来,所以,如果想要判处离婚或者是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话,必须要给出足以说服法官的理由,例如,如果想要法官判自己可以离婚的话,就必须要给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例如,另一方已经完全不顾自己的感受,在外面有了其他的家庭,或者是双方以暴力的手段冷战或者是家暴很长了时间,那么在这个时候,法官是有理由相信这对夫妻的感情确已破裂了。2、如果想向请求得到孩子抚养权的话,那么理由就必须要更充分了。一定要让大家知道为什么孩子跟自己成长才是最好的。比如说,可以拿出对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以及自己对于孩子的抚养能力和抚养计划等等,这样更有利于法庭能够听信当事人的这些理由。3、由于我国的法律规定,在诉讼的过程当中,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谁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谁就必须要负证明这个诉求的责任,那么,原告作为提出诉求的一方,应当把相对应的理由全都陈述出来,否则只有一个不切实际的诉求,而没有任何证据支撑的话,这个诉求是不会被采纳的,自己也没有办法达到目的。4、以上就是我国关于在起诉离婚的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应当向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说些什么的内容,主要包括自己想要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样的问题。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双方必须冷静客观的来陈述自己的需求,而不能太过于情绪化,这样会扰乱法庭的秩序,让审判没有办法继续下去,双方当事人就都没有办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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