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加名就意味着成为共同财产,哪怕你是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加名就视为是共同共有。如果没加名,那就属于婚前财产,以房产证名字为准,万一以后有纠纷,也是属于你自己的,跟再婚后那位没有关系,房产证本就是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房产加子女名字新规定是采用赠与和转让即过户两种方式。房产加子女名字需要收取相应的费用,主要有契税、工本费等,缴税为评估价乘以契税税率除以3。法律客观:《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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