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女方有自己的生育权利和自由,如果女方自愿引产,是有权利引产的,签字的人只是接受委托,不用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3种观点: 建议协商解决。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 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1种观点: 一、已婚引产男方不签字怎么解决?1、已婚引产男方不签字协商解决。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二、有离婚证能不能做引产?1、有离婚证不能做引产。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等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女方有自己的生育权利和自由,如果女方自愿引产,是有权利引产的,签字的人只是接受委托,不用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议协商解决。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 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1种观点: 一、已婚引产男方不签字怎么解决?1、已婚引产男方不签字协商解决。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二、有离婚证能不能做引产?1、有离婚证不能做引产。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等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女方有自己的生育权利和自由,如果女方自愿引产,是有权利引产的,签字的人只是接受委托,不用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议协商解决。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 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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