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答:公司员工因工作的调动或者转换离开本地的,需要将公积金进行转移。可以选择在一定期限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惠州住房公积金转移相关规定一、企业单位出现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况的,应该在30日内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二、单位对职工录用后,于30日内到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携带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三、职工离职的,单位应在劳动关系终止起30日内,到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携带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转移流程惠州管辖区域内转入,转出流程:职工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到原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其它情形转入、转出流程1、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转出单位);2、由转入单位出具转入证明(内容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3、转移申请职工带上1、2项资料及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到转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4、审批通过后,持上述资料到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转移。注:若由单位代办的,请带上代办人身份证。单位不配合办理转移怎么办转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或凭有效证明材料向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同时也可以在转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直接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相关经办部门应该在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Copyright © 2019- worldimag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