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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积金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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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在8%至12%之间。按2000元确定缴费基数的,按8%缴纳。然后企业和个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来就是320元的公积金。公积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等于“上月工资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规定,一般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最低是8%,但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企业约定缴纳公积金高于8%,只要不超过12%即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所有单位。 二、调整内容 (一)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二)2022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最高缴存基数22085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1900元,市直及其他区市2100元。 三、调整程序 各缴存单位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拷取缴存基数调整表,核定后报盘申报,同时提供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 已开通网上营业厅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营业厅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如实核定。2022年度基数调整可在1月或7月办理(有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建议7月统一调整),1月办理时间开放至2月底,7月办理时间开放至8月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在1月已申报调整的单位,在7月只能进行最高最低基数的调整,且只能在柜台申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保留至整数位。 (三)各单位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申报的纸质基数调整表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无法签字的,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调整承诺函》(登录网址http://gjj.yantai.gov.cn/下载)。职工对本人已签字确认的基数提出异议,中心不予受理;单位未提供职工签字的基数调整表,仅提供基数调整承诺函的,若职工投诉未按规定基数缴存,由单位负责调解。 (四)在办理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各单位应认真核对本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信息有误或已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烟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下: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具体如下: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0%;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6、公积金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2%。综上所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计算的。社保的缴费基数可以计算出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计算方式为缴费基数乘以费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910元。烟台发布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其中最高缴存基数有所上调,最低缴存基数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详情如下: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2085元 。年度缴存基数下限: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为1730元,市值及其他区为1910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烟台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等情况,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8663元。2019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73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91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职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910元。烟台发布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其中最高缴存基数有所上调,最低缴存基数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详情如下: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2085元 。年度缴存基数下限: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为1730元,市值及其他区为1910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烟台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等情况,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8663元。2019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73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91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职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12年烟台市企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到1900元每月的最低区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部分18%7%2%1%1.1%29.1 /> 8%2%1%11%9%,3%,1%,1.1%,40.1%,总人数的26%的个人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烟台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等情况,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8663元。2019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73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91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职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2种观点: 济南公积金缴费比例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具体比例根据地区和可能有所不同,通常为职工12%,用人单位8%。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单位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本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2%。在济南,公积金缴费比例也是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的。以职工工资为6000元/月为例,用人单位需向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480元,而职工本人则需缴存720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缴费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和变动而略有不同,建议及时了解当地相关和法规的最新情况。住房公积金逾期缴纳会有什么后果?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逾期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将会面临一定的罚款和处罚。具体情况如下:1. 工资基数缴存不足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缴存不足部分,并按照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额的3%每日支付滞纳金;2. 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超过规定额度或者时限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本人应当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单位部分和滞纳金;3. 职工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其没有足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和相应的滞纳金。济南公积金缴费比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用人单位需按8%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需缴存12%。逾期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将面临罚款和处罚。了解相关法规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助于保障职工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在8%至12%之间。按2000元确定缴费基数的,按8%缴纳。然后企业和个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来就是320元的公积金。公积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等于“上月工资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规定,一般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最低是8%,但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企业约定缴纳公积金高于8%,只要不超过12%即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所有单位。 二、调整内容 (一)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二)2022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最高缴存基数22085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1900元,市直及其他区市2100元。 三、调整程序 各缴存单位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拷取缴存基数调整表,核定后报盘申报,同时提供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 已开通网上营业厅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营业厅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如实核定。2022年度基数调整可在1月或7月办理(有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建议7月统一调整),1月办理时间开放至2月底,7月办理时间开放至8月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在1月已申报调整的单位,在7月只能进行最高最低基数的调整,且只能在柜台申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保留至整数位。 (三)各单位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申报的纸质基数调整表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无法签字的,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调整承诺函》(登录网址http://gjj.yantai.gov.cn/下载)。职工对本人已签字确认的基数提出异议,中心不予受理;单位未提供职工签字的基数调整表,仅提供基数调整承诺函的,若职工投诉未按规定基数缴存,由单位负责调解。 (四)在办理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各单位应认真核对本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信息有误或已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烟台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等情况,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8663元。2019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73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91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职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2种观点: 2024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24633元,最低不低于17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基数的8%,若单位条件允许,可申请提高至10%。烟台公积金的缴存比例:1、单位缴存比例6%—12%。2、个人缴存比例6%—12%。烟台公积金的缴存方式: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综上所述,烟台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为职工提供了明确的缴存指导,同时允许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整缴存比例,有助于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工 住房公积金 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 工资 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上不封顶。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 养老保险 费基本 医疗保险 费 失业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有关 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 上海 市目前的普通 公积金 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 个税 ,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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